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泰安职工大病保险支付变化(泰安市退休职工大病医保)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1 12:53:43

导读:为提高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又迎来了新变化。

  1、为减轻参保患者就医压力,我市将参保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负担费用纳入职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个人负担费用达到2万元以上部分给予报销,支付比例为6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2、对职工大病保险原有4种特殊疗效药品支付标准给予提高,即起付标准不变,仍然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一个医疗年度每人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3、对于部分罕见病特效药品也纳入了职工大病保障范围。按照新的规定,适当增加群众急需的特殊疗效药品,通过谈判将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纳入大病保险范围,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4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8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90万元。

标签: 万元  大病  职工  药品  疗效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246770.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