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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护理费标准是什么(交通赔偿护理费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3-07-26 08:20:32

导读:1.交通残疾护理费的标准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损失时间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公式为:护...

交通伤残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1.交通残疾护理费的标准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损失时间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公式为:护理费补偿金额=同级护理服务报酬×护理期间。最高法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规定的误工时间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护理人员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残疾人的护理水平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准备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

二、护理费补偿项目

(1)根据护理期的不同,护理费用可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受伤痊愈后恢复期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永久丧失自理能力,需要他人长期持续帮助的护理费用。

注:被害人住院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理费已纳入医疗费用范围,不应计入护理费。

(二)根据护理人员的不同,护理费也可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照顾他们的护理费;

3.雇佣其他人员照顾受害者是护理费。

注:被害人的亲属、配偶虽然不支付护理费用,但这种护理仍然具有金钱价值,这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也不能使加害人受益,加害人也要为此付出代价。

三、护理费补偿期限

护理天数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残疾人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由法官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因此,在护理期限届满前,被护理的被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未超过护理期限的护理费用不予退还。但是,如果在法院判决最长20年的护理期后,受害者仍然需要继续护理,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要求罪犯的权利。

在为伤者提供护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由伤者的近亲属来进行护理的,而有些时候则是聘请了专业的护理人员。在前者的情况下,近亲属有固定收入的,那么护理费就参照其误工费标准来确定。而要是属于后者,那么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伤残肩锁骨断裂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

1.交通致残致肩锁骨骨折的伤残鉴定时间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认定的时机应当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治疗结束或者伤害引起的并发症治疗结束为依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结束后15日内,可以向驾驶证网办咨询伤残情况。

如果在治疗结束前进行鉴定,治疗尚未结束,仍无法判断治疗结束后被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能否完好无损。根据被害人此时的伤情作出的评价不客观,不能反映和反映治疗结束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由咨询驾驶证网上事务所或交通队的律师事务所出具)

3.交通事故证明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

5.x光片、电脑断层片和报告单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受单位委托,被评估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并由办案单位签字的残疾评估申请书;委托个人的,应提供本人签名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受伤初期及治疗后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CT、X线及诊断报告;

3.鉴定机构需要时,向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鉴定被扶养人劳动能力时,还应当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户籍证明;不能证明的,应当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说明;

5.鉴定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或确诊并发症治疗结束为依据。治疗尚未结束,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载明;

6.接受伤残鉴定的人员应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

无论是肩锁骨骨折还是身体其他任何部位受到严重损伤,伤残鉴定的时间取决于我们伤势的恢复程度。有时肩锁骨骨折也可能装上固定物,在取出固定物前不能客观反映伤情。如果实在把握不了伤残鉴定的时间,可以征求医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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