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7-09 04:12:56

导读:即便是机动车的报废办理,大家也需要严格按照车管所的规定来申请才可以顺利完成,那么大家知道新余车辆报废...

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即便是机动车的报废办理,大家也需要严格按照车管所的规定来申请才可以顺利完成,那么大家知道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5、送达

二、新余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知识,需要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车辆如果公里数开超了,一定要及时对车辆进行报废,免得发生意外。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

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期限是多久

车辆在购买之后并不是永久使用的,在我们国家对于车辆行驶的公里数还有使用年限,都是有最大规定的,到期之后强制报废,那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期限是多久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二、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三、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灭失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四)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

(五)因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车辆已经行驶公里数达到了60万公里之后,就需要去办理强制报废手续,办理的时候要到车管所提交申请,然后到车辆回收企业办理登记,三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

标签: 新余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qiaomen/qichebaoyang/692224.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