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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从外地投亲户口迁入指南(宿迁户口落户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5 10:42:23

导读: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从外地投亲户口迁入宿迁的几种情形,以及户口迁移时申报所需的材料等,详见正文。

  市外户口迁移(投靠亲属)

  申请条件: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

  (一)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

  (三)投靠配偶的;

  (四)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五)父母双亡的成年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六)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七)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父母投靠另一方的;

  (八)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军人父母投靠军人成年子女的。

  属上述第(二)项情形的,父母有一方年龄应当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属上述第(三)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办理程序:

  1、受理;2、收集材料;3、调查核实; 4、反馈结果。

  申报材料:

  (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二)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属申请条件第(四)、(五)、(六)、(七)、(八)项投靠情形的,还应当分别提交死亡证明或者现役军人证明。

  退役军人投靠户口登记在集体户配偶的,提供上述第(一)、(三)项材料。

  办理地点:公安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27-84352101(市局)、0527-83517728、83517727(沭阳)、0527-85245068(泗阳)、0527-88356174(泗洪)、0527-82168012(宿豫)、0527-82163660(宿城)、0527-84354058(经开区)、0527-84323134(湖滨新区)、0527-84352895(洋河新区)、0527-84352811(苏宿园区)

标签: 子女  父母  住所  稳定  外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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