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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处理故意损坏财物流程是什么(派出所处理故意损坏财物时效)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8 10:46:17

导读:一般都是先由派出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出面进行相应的调解工作;如果经过了调解协商还是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情节比较严重的,派出所将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并进行处罚。

一、派出所处理故意损坏财物流程是什么?

如果是轻微的财物损害,派出所可以调解处理,见证双方达成赔偿的调解协议;如果双方达不成协商的或财物损失较大的,派出所可以依法询问,制作笔录,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任何损坏公共设施的人员都是依据相关的治安管理的条例进行处罚的,当事人必须要积极的进行配合。

二、构成损毁财物的要件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相关的规定执行。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法律中有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于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的情形和相关的处罚结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为故意损坏财物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将会依照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造成后果的恶劣影响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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