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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诉讼标的部分的财产可以申请保全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7-11 12:36:58

导读: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超出诉讼标的部分的财产一般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并且需要当事人及时的向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的,同时法院也可以主动进行解除财产保全的行为。

一、超出诉讼标的部分的财产可以申请保全吗?

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民事诉讼保全标的金额超出了,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解除超额的保全措施,从而只保全所标的金额,法院只要收到申请就会立即的进行解除,但前提也是必须要通知申请者,而且双方还要协商好才可以。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

二、哪些情况可以视为是超出了诉讼标的范围的保全?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超标的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

(一)实际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总额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

(二)被查封、扣押的可分割财物价值总额在扣除折旧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保管、拍卖等费用后余额明显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

法院应当将超标的保全的审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明笔录。

三、超出诉讼标的保全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法院应当将超标的保全的审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明笔录。

1、如果法院严重超标的查封,可以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复议或者异议,要求法院进行审查,并解除部分财产的查封。如果确实超标的查封,法院会同意解除部分查封的。如果财产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可能就不会解除部分查封了。

2、对于超标的查封问题,一直是法院与被查封财产人之间的争议焦点。首先应当界定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债务总额,包括起诉状所要求的支付总额、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等、评估拍卖所需费用及其他依法由当事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其次,财产如果是不可分物,如房产、土地等,而且被执行人又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就不算超标的。

超出诉讼标的部分的财产一般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的需要当事人及时向法院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在接受到相应的申请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财产保全的行为进行解冻处理。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解除财产保全的也可以主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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