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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什么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1 06:53:00

导读: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最新消息: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2月10日印发。其中:

  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标签: 产假  职工  子女  计发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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