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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条件(苏州二手房过户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9 09:45:00

导读:夫妻婚前共有房产,离婚约定转为个人独有,以及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约定夫妻共有,可以办理二手房过户。

  办理条件

  1、夫妻离婚前共有的房产,离婚后约定将房产转为个人独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2、夫妻结婚前个人独有的房产,婚后约定转为夫妻共有的,应按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离婚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明确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婚姻登记机关准予离婚协议书或者明确不动产权利归属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5、不动产测绘资料: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非成套房的提供宗地图、房产分丘图);

  6、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标签: 不动产  房产  房产证  夫妻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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