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汽车不交强险会怎么样 车辆不交强险会怎样

来源: 最后更新:24-07-04 02:52:33

导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强制险...

汽车不交强险会怎么样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强制险种。车主和管理人员只有一个选择。

如果机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责任小或者不负责任,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对方可以不赔,都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基本事实

2020年7月7日,杨某驾驶汽车上班时,与骑自行车出小区胡同的陆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车辆轻微受损(可忽略不计)、陆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该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时,杨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已过期三天。陆因伤就医9200元,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10.7万元。

法院认为

杨某与陆某之间的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陆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杨负事故次要责任。对于陆某因本次事故遭受的损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不足部分按照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分担。但因杨驾驶的机动车未及时投保,杨存在过错;陆某主张杨某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本院予以支持。

判断结果

杨赔偿陆各项经济损失116200元。

你看,你看,这起交通事故明明是陆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却要求杨某负全部赔偿责任。

如果卢某对事故负全责,杨某无责任,法院该如何判决?

杨还是要付钱的,只是少了一点。

杨某作为机动车一方,应当在交强险免赔限额内对陆某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费用免赔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免赔限额为11000元,杨某还需赔偿陆某12000元。

法律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偿;机动车商业保险仍不足或者未投保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汽车不加机油会怎么样

我们换了机油之后,很可能会剩下一部分,有些车主会留着下次用。但是,在下次使用时,旧机油的量不够了,混合了新机油。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感觉到整个机油的性能明显不如新的。此外,还有不同品牌机油混用的情况。这会有什么后果?

发动机机油寿命缩短

不同品牌的机油有不同的作用。比如有的擅长冷启动保护,有的擅长污泥清理,有的擅长高温性能和保护。这种不同品牌的机油混在一起,很可能发动机运转不畅,时间长了发动机就坏了。虽然可以使用,但是机油的使用寿命大大降低,保养周期也缩短。

不同等级的油混合在一起。

我们车上的汽油都是有粘度要求的,比如5W40或者5W30,标签也不一样。如果将不同等级的机油混合在一起,机油的性能会降低,不能满足汽车的标准要求。这不仅是动力差,发动机的寿命也会有非常大的影响。

一般来说,如果换机油的时候发动机里还有一些机油残留的话,和新机油混在一起是可以的,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如果你想使用不同品牌的机油,请记住,在每次保养更换机油之前,只能使用清洁的机油。但是不建议新旧混搭,不同标签,不同品牌!

标签: 汽车不交强险会怎么样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qiaomen/qichebaoyang/949669.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