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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交通事故一方说对方超速应该怎么办

来源: 最后更新:23-07-15 11:02:52

导读:关于超速的问题,无论是一方要证明对方超速还是涉嫌超速方说明自己没有超速均可以请求目击证人证明,查看现...

出现交通事故一方说对方超速应该怎么办

关于超速的问题,无论是一方要证明对方超速还是涉嫌超速方说明自己没有超速均可以请求目击证人证明,查看现场附近的监控设备后者任何一方的行车记录仪,当然也可以请求交警勘察现场和刹车痕,做车速测试等等方式来确定。

一般来说,由超速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果事故双方都有责任,责任多少是由双方在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故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驾驶改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出现交通逃逸多久算自首

1.发生交通逃逸需要多长时间自首?

在被抓之前,主动投案也算投案。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自首。

根据《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轻微犯罪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的,考虑自首论。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其他案件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情况

自首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力。

自首的时间可以在犯罪事实被发现之前,也可以在犯罪事实被发现之后。关键是罪犯必须主动投案。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表明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处罚。从司法实践来看,限制自首的时间过于狭窄,不利于瓦解犯罪,也不利于争取罪犯走自首之路。

1.自首的方式和动机。罪犯出于真诚的忏悔而自愿投降。罪犯虽然有投降的诚意,但因为受伤不能投降,还是委托他人代为投降,或者先电报投降。总之,不管他们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和动机,都属于投降。至于被公安机关和群众围攻,别无选择,只能当场投案,被司法机关传唤并采取强制措施绳之以法的,不是自首。

2.罪犯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犯罪分子的供述必须是其实施并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还要供述自己已知的共同犯罪。如果他们是主犯,他们必须揭露共犯的罪行。否则不构成自首。如果罪犯供认了他所看到和听到的其他人的罪行,他会揭露他们,而不是自首。犯罪分子数罪并罚,自首时只供述一项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罪。如果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或者被判处刑罚后,发现数罪之一,并且犯罪分子供述司法机关未发现的其他罪行的,其供述的部分罪行可以视为自首。只坦白轻微犯罪、隐瞒重大犯罪、或者用虚假信息隐瞒真实犯罪的犯罪分子,不能视为自首。

3.罪犯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起诉。罪犯积极听取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是衡量罪犯是否悔过自新的重要表现之一。自首后逃避司法机关强制措施的;或者仅通过电信方式认罪,但长期未能将其绳之以法;或者将赃物偷偷送到司法机关门口,拒不表明身份的;这些明显是不愿意接受国家制裁的表现,不能视为投降,而应视为悔罪的一般表现。对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分子,允许进行自我辩护、申诉,或者对某些事实进行纠正、补充,但不能视为不接受审查起诉。

各公安机关都会立案侦查犯罪行为,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犯规的事实后,也可以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后已经自首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公司机关还将根据自首情节减轻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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