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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60岁有没有误工费

来源: 最后更新:23-07-11 02:51:58

导读:1岁或60岁发生交通事故有时间损失吗?有损失的时间费;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老年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

60岁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1岁或60岁发生交通事故有时间损失吗?

有损失的时间费;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老年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一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索赔误工费所需的证据材料有:

遗失工作证明、银行流水、完税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如果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损失工本费的赔偿金额只能按照行业标准计算。

二、失去时间的特征

1.受害者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大不相同。

客观存在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受害人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损失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不同。

由于不同的行业和工作,受害者是否就业,收入方式不同,计算误工费的依据因人而异。

3.它有一定的可演绎性。

一般来说,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的一定时间内能够正常工作并从劳动中获得收入为基础。至于这一时期可能的收入,只能根据一定的客观数据来计算,排除影响其收入的不利或有利因素。

综上所述,误工费的存在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受伤期间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无论年龄多大,只要有收入和劳动能力,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误工费也是以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计算的,这取决于他们遇到的是哪种情况。

60岁交通损伤事故的赔偿包括什么

1.60岁发生交通伤害事故的赔偿是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上贯彻了全面赔偿原则。补偿项目中增加了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代替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二)除第一项外,对受伤、残疾受害人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三)被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一项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赔偿。

(四)被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

二、如何赔偿车祸造成的伤残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被害人因就医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应当包括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

2.关于伤残赔偿金的计算,现行法律规定,标准计算以伤者的户籍类别和年龄为依据。如果能够证明在事故发生前,农村户口的受害者通常居住在城市,其主要收入来源是城市,可以按照城市标准给予赔偿。如果被抚养人户籍和生活中存在上述情况,也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应补偿的生活费。达到二级以上残疾,即多级残疾的,按照最高等级结合残疾赔偿金附加指标综合计算残疾赔偿金。上述两项补偿的最长计算期限为二十年。

至于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赔偿义务人来说是法定的赔偿项目,但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法院结合被害人的请求、损害后果、加害人的过错、赔偿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赔偿数额。多级伤残的,要考虑损害后果,适当增加赔偿金额。

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购置属于自己的车辆,那么车辆增加也是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也是要及时的进行报警并划分具体的责任方,同时法律中也是规定了事故的责任方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以及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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