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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自燃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自燃

来源: 最后更新:22-07-05 02:45:57

导读:实际生活中总有一些不能预测的现象,其中一种就是车辆自燃,通常会购买保险。车辆自燃损失保险,它是机动车...

新车自燃损失险

实际生活中总有一些不能预测的现象,其中一种就是车辆自燃,通常会购买保险。车辆自燃损失保险,它是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而且自燃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那么新车自燃损失险是怎样的,下面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新车自燃损失险内容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油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对下列原因及状态下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

(二)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三)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四)在修理期间或被扣押期间;

(五)保险车辆改装或加装的设备引起的火灾;

(六)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七)车辆无档案或与档案不符的;

(八)未按政府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通知经销商索赔,并联系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寻求支持。

自燃险是针对汽车自身问题引起的火灾,与车辆质量有着密切关系。消协早有专家表示,新车在质保期内自燃,不是消费者的责任,厂商应赔偿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而不应让消费者找保险公司理赔;而且就算要购买保险,车辆在质保期内的“自燃险”也该由汽车厂商购买。

一、新车自燃,厂商有责

1、经销商往往声称与质量无关;

2、坚决向当地消保委求助,在消保委请求下,经当地公安局消防大队调查,确认车辆自燃“可排除人为因素”。法律的基本精神是责任追究制,消费者已经被排除人为因素,没有过错就不应该承担损失。汽车自燃没有人为因素,就只有本身的质量问题,至于到底是什么质量问题导致自燃,这完全是汽车厂家的事情。为此,厂方理应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二、“三包”期内消费者无需投保车辆自燃险

在“三包“有效期限内,凡是因质量问题发生车辆事故,只要排除消费者自身人为因素造成的,经销商就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只要是在“三包”或厂商承诺的质保有效期限内,厂商就应对汽车的质量负责。而自燃险是一种针对汽车本身质量问题推出的险种,因此,在车辆质保期内消费者不必去投保汽车自燃险。现在有的汽车经销商在销售汽车的同时要求消费者投保汽车自燃险,实际上是在规避自己的“三包”责任。

什么情况下需要投保自燃险呢

对消费者而言,如果车辆已超过质保期,在未对油路、电路等进行改装后可考虑投保自燃险,若进行改装,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进行理赔。在质保期内,经销商或汽车厂商可考虑向保险公司投保自燃险,一旦发生自燃事故,消费者向经销商提出赔偿,由经销商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发生车辆自燃,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而且投保自燃险根据个人需要进行投保。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标签: 用车  车辆过户及年审  车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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