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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评残标准(车祸伤残鉴定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07-02 12:34:00

导读:车祸评残标准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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