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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22年福建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06-26 12:10:00

导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案例 1
案情概要:2018年5月13日,代某驾驶大货车与林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代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林某无责。林某修理车辆共花费修理费 36000 元,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及代某承担上述费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保险公司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评估,林某所有的小轿车在2018年5月12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000元整,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赔偿。
裁判理由: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林某的车辆受损可经修复使用,且修复使用在经济上对林某更具合理性,林某选择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并在本案中主张赔偿修车费用,出于对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当事人选择权的尊重以及更准确适用法律的角度考虑,林某维修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虽然高于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但尚在合理范围内,不属于畸高,且系维修车辆恢复正常驾驶状态所需的必要费用,故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

案例 2


案情概要:2018年7月19日,张某驾驶车辆(牵引车及挂车)与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坏。此事故经交通队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另查,张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主车交强险和主车商业三者险 150 万元,挂车商业三者险10万元,未投保挂车交强险。
裁判理由: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交强险条例修改后,挂车并非必须投保交强险。本案中,应先由张某驾驶的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承保牵引车和挂车的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

双方都有责任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如下:
1、按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先由机动车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被保险人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各自由商业险或自行承担;
3、事故中如有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时,减轻其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10%左右,即同等责任机动车承担不足部分的60%,非机动车承担40%,以此类推;
4、如果事故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行人,直接按责任比例分担就行。

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有效索赔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套牌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在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尽快理赔,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4、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不然,到了理赔的时候是不被支持的。
5、私了要慎重。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双方尽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私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时,双方特别是无责任方,要看清对方的证件,记住车号,逐项认真填写协议书,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并应妥善保存。

【相关问题回复】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答】 损害赔偿的数额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最高赔偿多少?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3、交通事故案件中乘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答】 乘客属于机动车的搭乘人员,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属于直接受害人,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要求责任人对于人身和财产损害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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