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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有哪些影响(清远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1 05:31:19

导读:根据政策,清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试用期员工工资下限提升;加班工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下限提升;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下限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提升;失业保险金涨得多等。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劳动者一些待遇跟着上调。

  一、试用期员工工资下限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加班工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下限提升。

  对于部分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劳动者而言,最低工资标准上升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随之上升,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的下限提高。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下限提升。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下限提升。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提升。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提升。

  五、失业保险金涨得多。

  按照《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失业保险金为最低工资90%的标准,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458元/月。

  六、失业补助金涨了。

  按照目前发放失业补助金两档标准(分别为失业保险金50%、15%的标准),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两档失业补助金也将分别调整为810元/月、243元/月。

标签: 最低工资标准  下限  基数  工资  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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