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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珠海市人才引进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9-08 04:19:54

导读:人才引进的对象范围放宽为:我市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珠海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

  人才引进的对象范围放宽为:我市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扩展材料

  目前珠海户口迁移有哪些政策渠道?

  答: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2016〕134号)、《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除依法收养、政策性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等)入户渠道外,目前我市现行户口迁移有以下四个主要渠道:

  一个是人社部门负责的人才引进渠道。从2017年开始实施人才优先引进政策,大力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学历型人才、技术技能型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等。具体由市、区人社部门审核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本《通知》属于人才优先引进政策。

  另外三个渠道由公安部门负责,一是直系亲属投靠渠道。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我市常住户口;二是“两个五年”基本条件入户渠道。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我市常住户口;三是“先落户后就业”渠道。对毕业五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标签: 我市  渠道  珠海  常住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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