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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南岸区发布森林山地禁火令(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

来源: 最后更新:22-08-25 09:08:35

导读: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岸区人民政府发布森林山地禁火令,详见正文。

  2022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森林山地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发此令。

  一、禁火时间

  从即日起至全区森林火险红色预警解除前。

  二、禁火区域

  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的户外区域。

  三、禁火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火区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

  (二)坟墓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

  (三)施工爆破、焊接作业等工程用火;

  (四)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其他规定

  (一)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

  (二)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三)森林禁火区内居民生活用火、进入禁火区的机动交通工具,要按规定落实相应防火措施。

  五、严格处罚措施

  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应急、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南岸区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023-62512069。

  本《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命令与本令不一致的,以本令为准。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

标签: 森林  南岸区  森林防火  林地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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