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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广州黄埔区人民法院参与诉讼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

来源: 最后更新:22-08-02 03:18:44

导读:据广州黄埔发布消息,8月1日起,凡来广州黄埔区人民法院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关于近期诉讼服务的指引

  广大市民群众:

  由于近期我区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为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8月1日起,来我院参与诉讼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凡来我院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配合做好测温、查验穗康码(或粤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扫“场所码”(行程卡未去过风险地区)等安保措施。其他要求按广州市“第34号通告”执行。

  二、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中心、法庭等场所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积极提倡诉讼当事人选择网上办、邮递办、自助办等方式办理业务。网上办理方式:关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广州微法院”小程序,或通过黄埔法院官方网址进行网上立案 (hp.gov.cn)、在线提交材料、在线庭审等诉讼业务;邮递办理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立案庭收);自助办理方式:至上述邮寄地址处的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厅办理。

  三、确需现场办理业务时,请您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按要求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核验,保持“一米线”距离;分隔就座,尽量避免交谈,办理完业务后避免逗留,尽快离开。

  四、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案件经办法官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确认,合理安排出行计划。我院诉讼服务及立案热线020-83006573,020-83006568;信访服务热线:020-83006337。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同时也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防疫措施并及时发布,敬请留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31日

标签: 广州市  疫情  防控  我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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