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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抚州乐安县公布1名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活动轨迹

来源: 最后更新:22-07-06 09:05:42

导读:2022年7月6日,抚州市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公布了一名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周某某的活动轨迹,详见正文。

  ➤抚州市乐安县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7月6日6:47接到外省市协查工单,要求追踪管理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周某某,目前周某某已在外市集中隔离。周某某隔离前在我县有活动轨迹,其主要接触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周某某从6月30日至7月6日13时共检测核酸7次,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在我县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7月5日9:30左右,周某某从抚州市拼车来乐,11:07到达乐安县财产保险公司门口下车,在广电网络公司门口等人,停留时间25分钟左右;

  2、7月5日11:55左右,骑共享单车到县财政局对面沙县小吃就餐后付款离开(付款时间为12:38);

  3、7月5日12:38,离开沙县小吃步行至万家福二店旁塔斯汀汉堡店内就餐(到店付款时间为12:50),14:06接到外省市疾控中心电话后于14:30左右离开,随后步行到中国人民银行门口等车,15:30左右从乐安县拼车返抚,16:53到达抚州火车站旁边的汽车站停车场神州租车店。

  请与密接人员在上述时间段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特别是沙县小吃、塔斯汀汉堡店就餐同时间段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开展核酸检测,做好自身及家人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接到报告的社区(村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政府或当地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0794-666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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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防控  疫情  乐安县  沙县  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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