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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入境人员来返浙江调整为7+3健康管理措施

来源: 最后更新:22-07-03 12:08:48

导读: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7+3”健康管理措施,小编收集了详细的入境人员返浙江要求,详情请看全文。

  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7+3”健康管理措施

  ‍即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不再要求“双采双检”。对上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继续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健康管理措施;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我省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省内的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由目的地设区市政府统筹负责,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实施居家健康监测。

  我省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省外的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承诺3天内不再返回浙江的,可经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点对点”接回;也可经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购买离浙火车票、机票,“健康码”暂时转绿码,“点对点”转运至离浙交通站点自行前往目的地。

  对省外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我省的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实施健康管理措施未满10天的,入浙后按照现行闭环转运要求转运至目的地,补齐“7+3”健康管理措施。对上海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我省的人员,在上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后,转运至嘉兴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期满后由目的地设区市政府统筹负责,闭环转运至省内目的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

标签: 目的地  的人  健康  医学  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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