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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与教师夜摘豆角引纠纷,湖南常宁通报

来源: 最后更新:24-07-09 08:18:11

导读:公职人员与教师夜摘豆角引纠纷,湖南常宁通报,李阳,欧阳,豆角,公职,教师,蔬菜,常宁市,湖南省,果菜类

7月9日,常宁市“6·30”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此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网传我市一教师摘村民豆角被发现后引发纠纷,其中一村民受伤,另有两名公职人员涉事。

经公安机关调查,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谭某文(男,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约张某(男,市人社局工作人员)、陈某然(女,某小学教师)吃晚餐,后由贺某(男)代驾返回。途中,谭某文、陈某然看到菜地有豆角(占某文家所种),在偷摘时被占某文妻子欧阳某艳发现,双方协商购买所摘豆角。后占某文和母亲李某英到场,双方交流中矛盾激化,占某文电话告知其弟占某成,占某成与朋友陈某文(男)、朱某(男)赶到现场。交涉争执中,占某成将烟头扔向陈某然,并和占某文、陈某文、朱某一道殴打谭某文,李某英和陈某然互有拉扯,欧阳某艳、张某、贺某未动手参与。公安机关接张某报警到现场处置后,事态平息。

根据调查及占某文本人证实,其右手掌骨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是自己在击打谭某文头部时造成,并非对方打伤。谭某文和陈某然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事件中盗窃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双方均无异议。纪委监委对相关公职人员也已介入调查,将依规依纪处理到位。

湖南常宁一老师夜摘村民豆角引纠纷,另有两公职人员涉事,当地警方介入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衡阳常宁市两公职人员和一名教师夜里摘村民的豆角,被村民发现后,双方发生口角和冲突。7月8日,村民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老人并无大碍,但老人有个儿子受伤,已做伤情鉴定。

常宁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公职人员是张某、谭某,另一名教师为陈某某,确因摘豆角引起纠纷,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涉事人员摘的豆角(视频截图)

夜摘豆角引发纠纷

7月8日,据常宁市市民李阳透露,6月30日晚,张某、谭某、陈某某(女)相约吃饭,返程时他们在常宁市培元街道莲花村华岁商贸城附近停车,陈某某去上厕所,看到一旁地里的菜长得好,摘了一把豆角欲带走。随后,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与其家人发现有人摘豆角,双方发生争执。冲突中有人受伤。李阳称,据其了解,张某、谭某分别疑是常宁市人社局、信访局的工作人员,陈某某疑是常宁市培元小学教师。

“我知道是谁,(具体单位)我不方便说。”老人的亲属王成称,涉事的确实是张某、谭某、陈某某。

王成提到,事发当晚是老人及其大儿媳及大儿子占某某先发现有人摘豆角,自己闻讯赶到现场时看到,对方开的是一辆宝马车,有人喝了酒,叫的代驾。其间,陈某某先与老人等发生争执。之后,宝马车上的两名男子下了车,双方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

王成表示,现场有人报警,事后老人到医院检查,只是手肿了,并无大碍。老人的大儿子受伤,事后去做了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意见书显示,占某某第五掌骨骨折,折处稍移位,系完全性骨折,属轻伤二级。

记者希望与老人的大儿子占某某及大儿媳妇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但王成表示不便提供相关电话。


现场的人员及车辆(网络视频截图)

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8日,记者致电常宁市多个部门核实此事。常宁市公安局培元派出所一名值班人员称,此前接到相关警情。

常宁市人社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该单位确实有一名干部叫张某,这件事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常宁市信访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该局已进行初步了解,公安机关正在调查。

培元小学一名负责人称,陈某某是该学校的教师,公安机关已联系陈某某了解情况,正在调查。该负责人称,“事发时有行车记录仪,还有人拍了视频。我了解的情况和网上的信息有一些出入。”

常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校方正在等警方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8日,常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通过短信回复记者时表示,“公安等部门正在开展调查”。记者多渠道联系张某、谭某、陈某某,但未获回复。不过,上述单位在与记者的沟通中,并未否认此事。


鉴定报告(知情人供图)

公职人员和教师涉事

8日,常宁市相关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经初步了解,张某、谭某是公职人员,陈某某是教师。陈某某摘豆角的行为属实,但具体的经过与网传信息有差异。据其了解,6月30日晚,三人吃完饭之后,准备去吃夜宵,路过华岁商贸城一侧的菜地时,陈某某去上厕所时,摘了别人几根豆角,后被老人的儿媳发现,“陈某某对老人儿媳说‘一定会付钱给你’。陈某某还说准备称重。”之后,老人带着自己的儿子和其他几个人来到现场,与陈某某发生了口角。其间,陈某某和老人都有点激动,有些言语冲突,两名公职人员比较克制,“他们三个人基本没怎么动,对方人多,他们可能也不敢动。”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公安机关调查、定性,涉事人员如果存在违纪情况,后续纪检部门会介入调查处理。

记者提出查看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公安机关办案的资料不便提供,至于三人就职的单位也不便透露。此外,记者向该工作人员要涉事人员的联系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该工作人员称暂未掌握。

现场三名涉事人员基本没怎么动,占某某怎么受伤的?上述各方并未就此作出回应,还需警方等部门进一步调查。

(文中李阳、王成化名)

极目锐评丨老师夜摘村民豆角引纠纷,别拿“三瓜两枣”不当回事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衡阳常宁市两公职人员和一名教师夜里摘村民的豆角,被村民发现后,双方发生口角和冲突。7月8日,村民家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老人并无大碍,但老人有个儿子受伤,已做伤情鉴定。常宁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公职人员是张某、谭某,另一名教师为陈某某,确因摘豆角引起纠纷,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摘豆角引发纠纷(图源:视频截图)

摘几根豆角的事,引发纠纷,还引来警方介入,这真是让人没有想到。有网友认为,摘几根豆角不是什么大事,何至于此。

先不说纠纷中有人受伤是怎么回事,这起事件原本就不该发生。引发纠纷的源头,就与一些人脑中“摘几根豆角不是什么大事”的认知有关。

以这起事情来说,来自各方的信息均证实,张某、谭某是公职人员,陈某某是教师。事发当晚,陈某某去上厕所时,摘了别人的豆角。这事说起来似乎不值一谈,看到别人地里的菜长得好,眼热之中忍不住伸了手。实际上,是摘了几根也好,是摘了一把也好,这种行为伸手就是错,不是可以轻描淡写的。

有人以为,摘几根菜不是什么事,这就跟“读书人窃书不算偷”一样的荒谬,经不起道德与法律的拷问:别人家的菜,未经允许,为什么要伸手去摘?

虽然当事人在被发现后表示愿意付钱,这个态度是好的,但未经同意擅自摘人家的菜,这是不文明行为,如果涉及一定的数量与金额,还有违法之嫌。人家不计较,一笑了之,那是大度的表现。如果人家同意算钱,也是给了面子的谅解。如果人家不肯谅解,要数落几句,摘菜的人只有认了,因为自己理亏在先。这是被发现了,如果没被发现,摘一把豆角就跑了,岂不是白白占有人家的劳动果实。


警方已介入调查(图源:视频截图)

别说不是为了贪图豆角,只是喜欢这个摘菜的乐趣。要知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豆角长得可爱,背后是他人的滴滴汗水,别把自己的乐趣建在他人的付出之上。如果真的眼热这豆角,应该是事先找到主人,说明自己的意图,问一下菜地的主人有没有多余的豆角可以出售,如果对方可以出售,就在一旁等人家摘好了称重付钱。倘若一不做,二不休,看到豆角就下手,这一点都不好玩。事后还发生口角与肢体冲突,就更不可思议了。本来,摘别人的菜就不占理,即便对方得理不饶人,摘菜的一方也不能把矛盾激化,不能跟着对方一起上火,那是火上浇油、错上加错。

由摘豆角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还有待警方等部门进一步调查。在此要说的是,摘几根豆角,不是儿戏,生活中常有顺手摘他人瓜果的事,以为是好玩,实际上是缺德,别拿“三瓜两枣”不当回事。一者,这是他人的劳动果实,如果偷拿偷摘,是对他人的不尊重,情节严重的还属于违法失德行为。第二,被侵权者的反应有时也难以预测,如果对方要较真,处理不好的话,小事会闹成大纠纷,要为之付出代价,不值得。

所以,还是要牢记“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的古训,管好自己的欲念与双手,做到“非礼勿动”才是正道。

(来源:常宁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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