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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驴友被溪流冲走溺亡,律师:组织者需担责,一施救男子也可能担责

来源: 最后更新:24-06-04 05:31:37

导读:两驴友被溪流冲走溺亡,律师:组织者需担责,一施救男子也可能担责,驴友,溺亡,徒步,律师,组织者,周兆成

6月2日,浙江台州黄岩区石人峡景区内,一男一女2名驴友在横渡溪流时被水冲走失联。黄岩区应急管理局4日通报称,2人被搜救人员找到,已无生命体征。对此,律师表示,活动组织者“难辞其咎”需担责,而一名参与救援的戴帽子的蓝衣男子也可能承担责任。其曾两次操作安全绳,红衣男子两次失去平衡。

6月4日,浙江台州黄岩区应急管理局通报关于石人峡两名驴友意外落水溺亡情况。

2024年6月2日11点51分接到报警求助,称有2名驴友在黄岩区屿头乡石人峡野外溪流落水失联。接警后,黄岩区立即组织应急管理、公安、卫健、消防救援、属地政府及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等全力开展搜救工作。因搜救区域自然环境复杂,地势陡峭、水流湍急,给救援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经全力搜救,2名失联驴友于6月4日10时许被搜救人员找到。经确认,已无生命体征。目前,善后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


当地的通报详情

据大河报·豫视频此前报道,事发前当地刚下过暴雨,气象部门曾多次发布预警。

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网友曾发帖推荐台州石人峡的徒步线路,还有网友将徒步线路做成地图,许多游客慕名前往。

有户外专业人士表示,对方在天气、线路、横渡方式、绳索、携带装备及应急预案多个方面都没做好。这起事故中,从组织者到失联者,再到画面中的施救者,都缺乏基本户外自救常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在这起事故中,组织者需要担责,横渡河流属于高风险行为,作为活动组织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参与者提供指导、辅助工作等,未尽到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而参与者应自担风险,对于横渡河流,参与者有着清晰认识,知晓其危险程度,但仍然选择参与,其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表示,“活动组织者难辞其咎”。事发前当地刚有过强降雨,这种情况该调整路线,避开山洪多发的涉水山谷,组织者可能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带来的侵权责任。

周兆成称,视频中一名参与救援的戴帽子蓝衣男子也可能承担责任。其曾两次操作安全绳,红衣男子两次失去平衡。“从视频里可以看到,第一次,突然拽紧,导致站稳的红衣男子被冲到瀑布口;第二次,突然泄力,导致好不容易稳住的红衣男子再次跌入水中。”

周兆成认为,戴帽子蓝衣男子尽管主观上是想帮忙,也算是在尽驴友之间的“互助义务”,但客观上与两人被水流冲走存在因果关系。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户外活动原则上适用“自甘风险原则”,驴友只要尽到互助义务,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对损害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如果后续经专业评定,认为其拉拽安全绳的操作属于“重大过失”,也该承担相应责任。


事发视频截图

相关社交平台也可能承担责任。周兆成表示,2022年8月,四川龙漕沟也曾发生过人被洪流冲走的事故,造成7人死亡。因上游降水和地势原因,原本清澈平缓的溪流,在短短一分半钟内变成汹涌湍急的洪水,导致7名游客不幸遇难。在某生活分享平台上,充斥大量关于该地区的“攻略”和“推荐”,却并未对其危险性进行任何提示,这才造成许多游客慕名前往。

本次事件事发地存在同样的问题。对这种在野外且风险较高的景点,平台理应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和内容审核义务。如果明知内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当引导,却未及时删除或添加安全提示,那么除了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外,也可能会对相关事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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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驴友被冲走事发荒废景区 横渡绳索形成"死亡V字"

6月2日,浙江台州黄岩区屿头乡石人峡内,一男一女两名驴友在横渡溪流时被冲走。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石人峡景区徒步路线”在多个社交平台和旅行APP上被推荐,成为网红徒步路线打卡点。当地官方知情人士则透露,石人峡是一个烂尾荒废的景区,从未正式建成开放。

户外救援专业人士王英颉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石人峡驴友被冲走事故中,横渡绳索只有保护绳没有牵引绳,导致两人被冲走后形成“死亡V字”的被动局面,这是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

2名驴友横渡溪流被冲走

现场视频显示,在一处峡谷溪流中,一男一女正在借助绳索横渡,两岸有人拽住绳子协助他们。但女子突然失去重心,支撑不住被湍流冲倒,男子上前救助不慎也被冲倒。水流中,两人紧抓绳索,僵持了一两分钟,两岸协助人员尝试将两人救起未果。此后绳索疑似断开,两人消失在水流中,视频中有人发出惊叫。多名视频发布者表示,此事于6月2日中午发生在浙江台州黄岩区屿头乡石人峡。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6月3日上午,石人峡附近一商户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日中午一男一女被冲走后至今下落不明,救援队搜救到2日晚上,仍未找到两人。3日中午,参与现场救援的台州市飞马应急救援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未找到被冲走的两人。

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他们在2日中午12时35分许了解到该情况,有人报了警,应急局接到情况后组织了两批救援人员前往搜救。

3日傍晚6时许,屿头乡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截至当天下午5时30分,搜救工作仍在进行。因为事发地点本身是一条溪流,周边地形也比较复杂,加之高低的落差等,都对搜救工作都有一定影响。

事发地是烂尾荒废的景区

有当地户外爱好者对媒体称,石人峡曾是一个收费景区,现在已经废弃。但因为沿途有步道、吊桥、瀑布等,它成为当地户外圈有名的徒步和玩水胜地,出事地点本来水流并不湍急。


网友发布的徒步路线,途经石人峡事发地点(图源:小红书)

屿头乡政府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近日当地多次降雨,事发前几日还曾发布暴雨预警信号,直到6月2日10时20分才解除暴雨蓝色预警信号,2日中午悲剧就发生了。

屿头乡一官方人士则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石人峡是一个没有正式建成的景区,也从未在政府备案对外销售门票,多年前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被荒废至今,现存的栈道也是当年开发商建的,“属于一个烂尾工程。”

当地另一官方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次被水冲走的两名驴友来自宁波,是自发到石人峡徒步游玩,一行有二三十人,事发后现场人员在12时许报了警。

6月3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在小红书、携程旅行等APP检索“台州石人峡”“石人峡徒步”“台州徒步”等关键词发现,有不少网友曾发帖文推荐台州石人峡的徒步线路,还有网友将徒步线路做成地图,石人峡成为驴友徒步的网红打卡点。

石人峡紧邻台州布袋山景区。3日下午,布袋山景区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事发地点不在布袋山景区内,但很多驴友发布的徒步路线会经过布袋山和石人峡。记者在小红书上检索“台州布袋山徒步”发现,有网友贴出的徒步路线图确实包含石人峡。


网友发布的徒步地图,红圈处为石人峡(图源:小红书)

横渡绳索形成“死亡V字”酿悲剧

不少网友还质疑此次事故中组织者的户外运动专业水平。3日下午,户外救援专业人士王英颉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石人峡驴友被冲走一事,从事发时现场视频来看,活动组织者和现场横渡的辅助人员确实犯下了一些错误。

首先,横渡的绳索只设置了保护绳,没有设置牵引绳,导致两人被冲走后形成业内称之为“死亡V字”的被动局面。在那种情形下,水流的作用力完全施加在落水人员的身体上,辅助人员几乎不可能在如此湍急水流的情况下,将落水的两人拉起。


两人落水后绳索形成“死亡V字”(现场视频截图)

其次,横渡急流首选是搭建离水横渡系统,例如用树木搭桥或者绳索横渡系统。尽量不要让人从水里过,横渡时不能背包,因为背包容易使人失去重心。

此外王英颉还认为,此事中岸边的辅助人员对落水情况也没有预案,对协助施救缺乏基本的常识。两名驴友溺水无法拉起时,应松开一侧扁带,从单侧往上拉,或许还有最后的机会,“形成‘死亡V字’后拉两端是业内大忌。”

标签: 驴友  溺亡  徒步  律师  组织者  周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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