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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南新乡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4-02-04 12:12:20

导读: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更好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发布以下政策。详见正文。

  优化营商环境

  (一)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推行“自主填报、系统核查、即时审核、实时出照”的智能登记新模式,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零收费”。开展省内个体工商户跨辖区迁移改革。落实歇业备案制度,优化相应的税收、社保业务办理流程。

  (二)鼓励支持变更升级。个体工商户自愿变更经营者的,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允许延续原字号、成立日期等,符合条件的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允许企业依法继续使用原字号、成立日期并保留行业特点,行政许可部门依法为其提供便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奖励和补贴优惠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三)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修复机制。规范日常检查行为,做到无事不扰。充分运用提醒、劝告、建议、约谈等方式引导个体工商户自觉遵规守法。个体工商户没有主观过错实施违法行为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四)保护合法权益。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或非法干预。不得违反规定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变相收费;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不得要求个体工商户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或变相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依法查处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就业空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畅通个体工商户诉求渠道,构建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

标签: 个体工商户  合法权益  违法行为  轻微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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