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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扩大后的补充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

来源: 最后更新:23-12-30 11:09:44

导读:扩大后的补充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用工、实习单位)和安庆市行政区域内暂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人员。

  扩大后的补充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解答:根据《关于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44号)精神,扩大后的补充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主要包括:

  (一)安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用工、实习单位)可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并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缴纳补充工伤保险。

  1.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从业人员;

  3.基层快递网点使用的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服务的从业人员;

  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65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人员;

  5.年满16周岁,有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

  6.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人员。

  (二)安庆市行政区域内暂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人员,用人单位或个人可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1.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7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人员;

  3.在校实习生或临时务工的学生;

  4.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5.其他暂无法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的人员。

标签: 工伤保险  安庆市  的人  用人单位  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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