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青海省各市州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青海省城西区疾控中心电话

来源: 最后更新:22-06-16 03:27:06

导读:所有来(返)青人员,须在抵青前24小时内进行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青海省及各市州疾控中心咨询电话详见正文。

  青海省及各市州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71-8802789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71-8805743

  海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72-8687678

  海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74-8512660

  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77-8227272

  海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70-8642307

  果洛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75-8382706

  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76-8812792

  黄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73-8729369

  省外来(返)青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一、严格落实报备管理。所有来(返)青人员,须在抵青前24小时内进行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省内返青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本人所在单位报备,省外来青人员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或入住宾馆酒店及接待单位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进行报备。

  二、全面实施“3+2”健康管理。所有来(返)青人员在机场、车站和省际交通隘口查验点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测体温。抵青后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首次在入青第一落地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第3天在社区监督下,就近再检测一次(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强化重点风险人群管控。行程码带“*”号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实施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3、5天各检测1次)。首次在入青第一落地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第3、5天在社区监督下,就近再检测两次(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返)青,来(返)青后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检测1次)。     

标签: 报备  核酸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人员  医学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40049.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