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12-04 05:28:12
一、招聘计划
灌南县计划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社区工作者70名,岗位表详见附件,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 )查询、下载。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灌南县户籍人员或原籍为灌南县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应聘人员不限户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4.熟悉社区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社区工作需要,能熟练使用电脑,服从调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7日至2005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5.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及资格初审由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00—11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00—12月1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00 —12月1日18:00。
考务技术咨询: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40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
附加分项目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人员加1.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人员加2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人员加4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之情形等情况,在公安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安排岗位。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薪资待遇按照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对表现突出的、党员群众公认的,可按法定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特别优秀的,作为社区“两委”正职后备人选重点培养。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968201。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组织科负责对本次招聘岗位作具体说明,咨询电话:0518-83986016。
九、政策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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