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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城区买房补贴政策 安庆市购房补贴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3-11-23 08:55:36

导读:2023年8月28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安庆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将获得市财政给予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数额的50%补助。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详情请查看正文

  一:补助对象

  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安庆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是指:购房人个人名下无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住房)。

  二:补助标准

  市财政给予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数额的50%补助

  三:申请材料

  (1)购房财政补助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

  (4)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四:办理流程

  (1)受理:购房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5349621)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

  (2)审核:市住建局会同市税务局、市资规局对申请人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契税完税、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进行内部流转审核盖章确认;

  (3)申报:市住建局向市财政局申报补助资金。

  (4)发放: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市住建局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与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购房人保持一致,由多人共同购买的,需由所有购房人共同提出申请。

  (2) 政策实施前已网签或备案的不予财政补助;通过撤销备案在实施期间重新网签备案的不予财政补助。

  (3) 购房人因特殊原因需退房的,由市住建局核对其是否享受购房财政补助政策,已享受补助政策的必须先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财政补助,凭相关退款证明才能办理退房手续。

  (4) 申请人应在契税缴纳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购房财政补助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财政补助申请资格。

该措施自2023年8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至2024年8月31日。

标签: 财政  申请人  契税  购房人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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