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通许县燃费烟花处罚条例(通许县燃费烟花处罚条例全文)

来源: 最后更新:23-11-10 07:04:02

导读: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通许县燃费烟花处罚条例

  按照通许县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全区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成果,县应急管理局将秉持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标签: 烟花爆竹  通许县  万元  违法犯罪  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393366.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