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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发布十条医保便民惠民信息 上饶市医疗保障

来源: 最后更新:23-10-27 02:11:31

导读: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便民惠民信息,提升参保缴费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管理、放宽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选择范围等,详见正文。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十条便民惠民措施

  一、提升参保缴费服务水平。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一件事”联办工作,参保人通过“赣服通”上饶分厅的“医保一件事”专区便可完成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医保缴费、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医疗费用直接结算4个事项的一站式申报,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一次不跑”。

  二、进一步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管理。

  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同时发生变更的或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需要重新准入评估。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证医药机构为周边群众服务的连续性及医药机构的正常运行,重新准入无需3个月的等待期。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两定机构准入评估次数。

  三、放宽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选择范围。

  适度放开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本市范围内一级及以上定点住院医院和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均可实现直报,切实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便就医购药。

  四、门诊慢病鉴定结果互认。

  将门诊慢特病病种鉴定事项下放至市内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时鉴定结果市内互认,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

  五、落实“承诺制”自助备案。

  在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居住证、安置地居委会证明、单位工作证明、户口簿等证明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转诊转院和急诊证明材料,全面实现“承诺制”自助备案,确保省内无异地。

  六、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实现全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主要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七、提升大病理赔工作时效。

  参保人年度医疗费用达到大病理赔标准,零星报销大病理赔资金在15个工作日到位

  八、取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附加条件。

  参保人员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取消证明材料(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参保女职工正常分娩的,按规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取消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证明材料,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按文件要求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贴的,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参保职工门诊孕检,由就诊医院直接备案后报销;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需提供结婚证明材料,证明夫妻关系,取消生育服务证。

  九、优化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方式。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推送本期医疗费用申报单及医疗费用结算明细表,单到即可结算;公立医药机构的医保结算资金,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无需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民营医药机构向医保部门申请费用结算,也无需另行开具税务发票。

  十、进一步提高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效率。

  为确保失能人员及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名单由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自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从次月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承保商保公司根据县(市、区)医保部门提供的公示结果发放失能人员待遇。

  

标签: 参保  门诊  医保  机构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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