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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养狗没有狗证怎样处罚?(济南无证养狗的处罚条例)

来源: 最后更新:23-10-18 05:09:15

导读: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初始登记。

  济南养狗没有狗证怎样处罚?

   养犬人自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取得未免疫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到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于免疫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定期进行免疫。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登记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年度登记。

未办理养犬初始登记或者年度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标签: 养犬  免疫  机构  十日  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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