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南通如东县调整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 如东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来源: 最后更新:23-10-09 05:09:44

导读: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具体保障补贴标准等相见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根据《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南通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如东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相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40元;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99元;

  3.住房面积困难标准仍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仍缴纳租金标准的55%,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仍缴纳租金标准的20%,城镇低保、城镇特困、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免缴房租。

  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单身家庭30平方米、二人家庭40平方米、三人家庭60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80平方米。保障补贴标准:城镇低保、城镇特困住房困难家庭为11元/平方米·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9元/平方米·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5元/平方米·月。按照经审核认定拥有的计算内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的差额计算租赁补贴,补贴租金不足50元的按50元计发。

  5.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年内未拥有或转让各种机动车辆及大型农机具(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等除外)。其它住房保障标准不变。

  此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请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即遵照执行。

标签: 住房  家庭  城镇  标准  困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378694.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