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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鲤城生态环境局有奖征集案件线索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3-09-18 07:18:24

导读: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在全区开展打击排污单位、第三方监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和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23鲤城生态环境局有奖征集案件线索公告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在全区开展打击排污单位、第三方监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和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提高专项行动效果,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

  一、线索范围

  (一)排污单位、第三方监测机构(或监测设备运维、生产销售单位)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或其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情形;

  (二)建设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弄虚作假行为;

  (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二、线索要求

  (一)违法行为发生地在鲤城区;

  (二)明确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包括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违法情形;

  (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或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文件、财务票据、隐蔽违法行为、录音、照片、自动监测设施设置参数、控制软件程序编码等;

  (四)真实有效的署名和联系方式。

  三、举报途径

  (一)举报电话:0595-12345,0595-22355763;

  (二)来信来访地址:打锡街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5楼504。

  四、奖励办法

  提供的举报信息齐全、符合全部线索要求,经查证属实,对符合奖励规定的实名举报人,依据《泉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予以发放举报奖励金(500-10000元)。企业内部知情人员对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符合规定的,在规定等级内就高认定。

  五、其他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上述违法行为。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的公民信息,执法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标签: 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  线索  泉州市  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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