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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支气管哮喘患者符合条件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来源: 最后更新:23-09-16 03:27:32

导读:黑龙江省将癫痫病、帕金森病、支气管哮喘、重症肌无力纳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支气管哮喘需符合条件享受待遇,详细内容可见正文。

  支气管哮喘

  临床明确诊断为支气管哮喘,并同时具备以下7项中的2项即可认定:

  1.白天症状>2 次/周;

  2.有活动受限;

  3.有夜间症状,憋醒;

  4.需要使用缓解药物的次数>2 周/次;

  5.肺功能<正常预计值(或本人最佳值)的 80%;

  6.急性发作的次数每年在 1 次以上者;

  7.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各统筹地区要认真测算,根据医保基金情况,合理确定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使用的统筹基金计入本人基本医保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标签: 基金  支气管哮喘  限额  医保  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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