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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新农合医保断交了一年以后还能继续交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9-15 03:26:41

导读:泰安本地宝小编为泰安居民们整理了泰安新农合医保断缴的最新规定,看下文你就知道医保断缴后还能不能继续交啦!

  问:新农合医保断交了一年以后还能继续交吗?

  答:可以。分以下以下几种情况:

  1、2015年以来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可选择按高档全额补缴2015年以来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财政补助部分),自补缴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也可选择只按高档补缴2015年以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补缴之日起30日(欠缴年限每增加一年相应增加等待期30日)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中断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参保时只补缴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补缴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咨询电话:

  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0538-6998969

  泰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0538-8338732

  岱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0538-8566102

  新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0538-7223570

  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0538-3225069

  宁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0538-5612222

  东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0538-2839767

标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办公室  保险费  待遇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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