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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优待政策最新消息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1 03:20:04

导读:宿迁市对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优待政策进行进一步优化,这一优化方案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详见正文。

  宿迁市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优待政策

  优待对象

  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优待方式

  1、优待对象乘坐城市公交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

  2、优待对象游园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免景区门票费用。有预约入园要求的景区,优待对象可在景区官方预约平台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段入园。

  3、优待对象凭本人优待证(含电子优待证),在宿迁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

  特别提示:免除门票费参观游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国有运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景点景区,园中园、园内收费及夜游等服务项目除外。

标签: 优待证  优待  景区  宿迁市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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