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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禹州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禹州市土地征收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3-07-06 03:57:07

导读:2023年禹州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是根据不同的附着物给予不同的补偿标准,详情请看正文。

  2023年禹州市征地补偿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6〕63号)文件标准据实补偿。

  青苗补偿:

  树木补偿标准说明:

  1.移植树木,在非移植季节,按保留补偿。花木、苗圃及树林按照园林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当年度(当季)市场价格补偿。

  2.经济林按照林业部门规定计算。

  地上附着物:

  补偿说明如下:

  1.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运等费用。

  2.水井、水渠补偿标准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计算。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

  (2)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3.通讯、通信、电视、供电线路等补偿标准

  原则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确有不符的,以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4.坟墓补偿标准

  补偿费包括迁葬工、料费。

  5.其他补偿标准

  未统计入表的其他特殊地上附着物依据本地区当年度(当季)市场价格补偿或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评估确定。

标签: 补偿标准  附着物  补偿费  许昌市  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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