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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两部门印发重要文件,规范军队领导干部社交行为

来源: 最后更新:23-06-19 09:06:57

导读:军委两部门印发重要文件,规范军队领导干部社交行为,规范,军队,中央军委,社交行为,军事委员会,程序追究纪律责任


撰文 | 李岩

《解放军报》今天(19日)头版刊发报道披露,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日印发《军队领导干部社会交往行为规范》。


报道截图

进行规范的军队领导社交对象都包括哪些人?

报道指《规范》对军队领导干部8个方面交往行为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范:

  • 对军队领导干部与地方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社会团体,亲友交往,以及互联网社交平台虚拟交往等8个方面交往行为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范。

谁来负责进行监督?

根据《规范》,军队领导干部社会交往管理的主体责任由各级党委来履行,而政治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人员严肃问责。

“打铁还需自身硬”!和中央纪委监委持续强调“刀刃向内”一样,在印发上述针对军队领导干部社交规范之前,2020年3月,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纪委监委印发《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


军人(网络图)

新华社就此报道称,该《规范》把“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等要求细化具体化——

坚定理想信念、恪守纪律规矩、秉持公道正派、不谋个人特权、纯洁内部关系、纯净社会交往、严格家教家风、倡导俭朴节约、保持高尚情操、发扬斗争精神、依纪依法办事、培塑严实作风、严防失密泄密等13个方面作出具体规范,标定行为高线。同时,针对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面临的风险考验,提出“52个不得”的刚性要求,划出行为底线。

谁又来对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行为进行监督?

该《规范》强调,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官兵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教育管理所属人员。

此次印发的《军队领导干部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并未公开具体细则,不过通过既往印发的有关通知,不难看出在军地交往中的原则。

前文已介绍,此次印发的《规范》对军队领导干部8个方面交往行为提出明确要求。这8各方面中,不少属于军地交往范畴。

政知君注意到,2020年2月,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军地交往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军地交往“13个严禁”纪律规定——

1.严禁接受地方单位、企业和个人以钱款、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等方式开展的慰问、捐赠;

2.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地方单位和人员的慰问、捐赠;

3.严禁向地方单位提走访要求、定慰问标准,以军民共建、工作需要、服务官兵等名义要钱要物;

4.严禁擅自接受地方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5.严禁侵占、私分礼品、慰问品;

6.严禁违规向地方单位和人员赠送武器模型、徽章等礼品、慰问品;

7.严禁在举办庆祝会、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以及各类论坛等会议活动中,向参加会议的地方人员赠送纪念品;

8.严禁在军地交往活动中安排或接受宴请,一律按工作餐标准用餐;

9.严禁违规为地方领导和人员提供住房、车辆、公勤等服务保障;

10.严禁以军队单位名义和军人身份为企业拉项目、搞宣传、做代言;

11.严禁将部队营区设施、内部场馆、招接待和疗养场所等资源用于地方非公务活动;

12.严禁利用军地协作关系中职务影响和人脉资源等为个人办私事、谋私利;

13.严禁在地方单位兼职的党员领导干部领取除国家、军队明确规定外的薪酬、奖金、津贴等。

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缘何持续印发规范相关领导干部、人员的行为规范?

《解放军报》2020年年底就上述《通知》刊发评论文章直言——

要清醒认识到,因为长期的和平环境,社会经济关系深刻调整等因素影响,有的将军政军民关系功利化、庸俗化,在军地交往中陷入靠权力推动、靠面子沟通、靠感情勾兑、靠关系往来、靠利益办事等误区;个别人甚至将军地交往当成谋求私利的途径,插手工程项目、收受钱款和贵重礼品等,破坏党性原则、助长不正之风,最终沦为腐败分子,损害了部队的声誉和军队的形象。“干净交往才能交出真情实意,规矩办事才会办出倍增效益。”

资料 | 军报 新华社 光明网等

延伸阅读

6部门发布通告后,“军中茅台”销售商被军地联合查处

央视军事18日消息披露,近日,宁夏军区警备办公室联合银川市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所谓“军中茅台”“部队特供”等产品门店进行查处。



宁夏军区警备办公室联合多部门对销售所谓“军中茅台”“部队特供”等产品门店进行查处

“军中茅台”“将军品鉴”

央视军事微信公号今天推发题为“‘军中茅台’‘部队特供’?查!”的报道。

消息披露,宁夏军区警备办公室今年在执行纠察任务时,一辆私家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 车身两侧疑似印有军队臂章样式的标识,车辆后侧玻璃上还标注着“军酒销售”的字样。

纠察员发现后随即拍照并进行跟随,顺藤摸瓜找到了车辆所属公司。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有微信公众号公开销售“军酒军品”多达40余种。



查处的各类“军酒”

推文配发的照片显示,这批所谓“军酒”品类多样,包装盒上赫然印有“军中茅台”“军中五粮”“后勤特供”“将军品鉴”等字样。

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并非销售主体,仅负责“军酒”销售后的派送工作,而其背后供货商另有其人。

调查显示,这批所谓“军酒”的供货人李某2020年在朋友的怂恿下嗅到了“军”字号产品的所谓“商机”,开始从事“军酒”销售。

在掌握更多证据后,宁夏军区警备办公室联合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对所属李某的销售门店及库房进行查纠——

  • 封存12个品种、600余件、3500余瓶疑似涉“军”字号酒,累计金额达数十万元,并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没收“无厂名厂址军酒”。责令其立即整改。

专项整治



网站截图

政知君注意到,针对近年来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等假冒伪劣商品行为,2022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

二、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样或者图案,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

  • 军事单位名称,包括中央军委、各战区、各军兵种、武装警察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的全称或者简称。

  • 部队番号或者代号,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实有番号、代号的全称或者简称,以及虚假的部队番号、代号。

  • 涉军特定含义字样,包括“军队”“部队”“解放军”“武警”“战区”“警卫局”“PLA”“CAPF”“PAP”“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中”“军需”“军服”“军品”“军队专供”“军队特供”“军队特制”“军品代销”“军品专营”等。

  • 军用标志物图案或者类似图案,包括军旗、军徽、武警部队徽、八一、勋章、领花、胸标、臂章等。

政知君梳理发现,通告发布后,已有多地组织开展打击“军”字号销售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例如,去年年底,广州市场监管局披露,为维护军队良好形象,推动“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禁售问题标本兼治,该部门扎实开展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 截至2022年11月28日,累计监测网络经营主体114288家/次,针对超市、便利店、烟酒类专营店、餐饮店等烟酒销售场所共出动254人/次,开展核查2447余家/次,发现并核查处置涉嫌借助“军队”名义进行营销活动违法信息线索21条,立案1宗。

公开报道显示,多地开展的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均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政知君注意到,前述通告还提到,要严密组织“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

售价上千的“特供酒”成本几十元

事实上,销售“专特供”烟酒,除去有损解放军形象外,背后还隐含质量风险以及利益黑色链条。

央视新闻2020年9月曾披露,北京警方打掉17个跨省市制售所谓“专特供”白酒的犯罪团伙,刑事拘留46人。



资料画面

当年4月,北京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处经营酒水的门店私下出售所谓国家机关“专特供”茅台酒。这些所谓“专特供”茅台酒多数来自北京丰台、房山、大兴等地的黑作坊。

经调查,此次查获的虚构“专特供”酒,采用的都是散装低端白酒,成本几十元,层层加价后,卖到消费者手里高达每瓶上千元。犯罪团伙相互勾结,分工明确,有的负责从外省市购买商标、瓶盖、防伪标识等包装材料,有的专门负责从酒店回收正品酒瓶及包装材料。

针对销售“军酒”等违法行为,《中华工商时报》曾刊文评论称,在高利润的诱惑下,有一些白酒企业铤而走险,利用军队特供的噱头生产牟利,恶意注册“军”字商标。更有甚者,一些白酒企业违法违规、造假冒充军酒或用“军”字商标打“擦边球”进行宣传,在市场上恶性竞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用“军”字做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这不仅损害军队声誉形象,更是对白酒行业风气的破坏。放眼长期做好品牌建设,为酒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才是做出好品牌的正确方式。

标签: 规范  军队  中央军委  社交行为  军事委员会  程序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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