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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中小学校内不设小卖部(四部门发文明确: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

来源: 最后更新:23-02-16 11:30:04

导读: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

  据2023年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的《》,要全覆盖检查,加大监督整改力度。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公正文明执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确需设置的,不宜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标签: 食品安全  教育部门  学校  未成年人  小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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