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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工伤怎么办(未签订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来源: 最后更新:23-01-22 12:12:05

导读:法律问题分析: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却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对工伤不给予工伤待遇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提起劳动争议仲

法律问题分析: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却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对工伤不给予工伤待遇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认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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