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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赣州各区县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汇总(持续更新)

来源: 最后更新:23-01-12 11:44:28

导读: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蓉江新区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可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详见正文。

  2023年过年赣州能放烟花爆竹吗?

赣州各区县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章贡区南康区
赣县区蓉江新区
大余县于都县


  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蓉江新区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可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具体规定如下:

  【章贡区】

  一、燃放时间

  2023年1月21日(除夕)23:00至1月22日(正月初一)00:30,2023年2月5日(元宵节)20:00至21:00,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燃放区域

  长征广场(黄金广场)、龟角尾公园(不含城墙)。其他区域禁止燃放。

  三、相关要求

  (一)燃放区域只限燃放正规合格、个人燃放类烟花,禁止燃放爆竹及孔明灯;

  (二)不得将点燃的烟花向人员、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投射、抛掷;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影响交通秩序;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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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南康  烟花  烟花爆竹  赣州  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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