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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补助 南通医保补贴

来源: 最后更新:22-12-28 02:43:07

导读: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等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全额资助。

  哪些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 20 世纪 60 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及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重残人员(1-2级),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长期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全额资助。

  居民参保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1.新出生的婴儿应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且足额交纳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户籍关系新迁入的居民、退役军人需在3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原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办理停保手续后,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并足额缴纳当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4.户籍未迁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后3个月内携带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5.刑满释放人员凭相关证明资料,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6.新参保人员可随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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