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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办理方式(附申请材料)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6:51:10

导读:符合南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准新生儿三类群体之一,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经办机构办理,准备材料如下

  南京凡符合下述(一)、(二)、(三)项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和社区(村)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网上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一)本市户籍居民

  1、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年度内的退役士兵、职工医保中断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

  3、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

  1、持本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未成年子女”);

  2、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其持本市居住证的未成年子女;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5、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在宁台胞。

  (三)准新生儿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提交材料

  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标签: 医保  参保  人员  户籍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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