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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湘西凤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7 01:30:07

导读:11月17日,湘西州凤凰县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加强社区管控、交通管控等,具体措施请见正文。

  鉴于11月13日外省输入疫情近几天已经发生社区传播,且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传播链条不清,为迅速阻断传播链条,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和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经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社区管控。所有市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就近购买基本生活必需品。社区小区入口严格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实行闭环管理。

  二、加强交通管控。为严防疫情外溢,县城区实行只进不出管理。公交、出租车、旅游接驳车暂停服务。出城交通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车辆凭指挥部发放的统一通行证通行外,县城区其他车辆(含电动自行车)不流动。

  三、加强人员流动控制。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确需外出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核发工作证明,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登记、身份核验等措施。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四、加强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县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暂停线下教学,实行线上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和机构封闭管理。

  五、加强经营性场所管理。除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药店、医疗机构、生活超市、农贸市场等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场所按防疫要求正常有序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餐饮经营行业停止堂食,可以提供外卖服务。进入以上场所须凭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加强全员核酸筛查。城区市民按照“应检必检,不漏一人”的要求,有序参加核酸筛查,按社区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距离,采样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七、加强市民和外地滞留人员生活服务保障。加大生活必需品保障力度,加快物资调运配送,确保供应充足、价格稳定、配送及时。统筹医疗资源,畅通就医通道,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特别是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特殊患者的应急就医需求。沱江镇牵头,社区共建共驻县直单位参与,建立专门的服务队伍,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回应市民和外地滞留人员诉求。不在临时管控区域的外地滞留游客,经风险评估后允许离开。实施临时管控的区域按照“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要求,落实防控管理措施。

  八、迅速开展人员排查。11月13日以来自县城返乡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就近到乡镇卫生院采样核酸检测。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7日8时起施行,相关措施根据防疫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调整优化。打好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抗疫、共创平安。

  特此通告。

  外地滞留人员服务热线电话:0743-3221111、3221211

  凤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凤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标签: 疫情  防控  核酸  社区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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