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哈尔滨市疫情第73号公告(哈尔滨疫情57号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31 12:10:42

导读:经专家组研判,市指挥部决定,对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阿城等七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10月27日我市发生输入性疫情以来,陆续检出多例阳性感染者。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外溢、扩散,快速扑灭本轮局部疫情,经专家组研判,市指挥部决定,对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阿城等七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严限制非必要人员流动

  1.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等六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主城区,阿城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本区,确需外出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2.应急抢险、疫情防控、重要公务、民生保障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但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确需外出就医的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3.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无需测温)和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司乘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二、从严管理重点场所、重点机构

  1.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宗教场所等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业人员需规范佩戴N95口罩,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2.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实行封闭管理。具体防控措施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七区内夜市暂停经营;早市要严格管理,禁止现场就餐。

  4.南岗区、阿城区部分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具体防控措施按属地指挥部规定执行。

  5.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具体范围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

  1.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审批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2.七区内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丧事活动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3.倡导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四、从严管控各类风险区

  1.划定的高风险区全部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2.划定的中风险区全部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居民原则上居家。

  3.临时管控区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居民原则上居家。区域内除保供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五、从严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1.市域外抵返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抵哈后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2.凡排查出的涉疫城市抵返哈人员,除本人需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外,共同居住人也要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3.凡抵返哈货运车辆司乘和同行人员不在哈停留、即来即走的,需全过程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进入物流园区、农集贸批发市场,需进行一次入园(场)“核酸+抗原”双检测。确需在哈停留的,严格按照外来人员管理规定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4.间接入境人员在主动报备基础上,严格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六、从严压实四方责任

  1.各级、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在哈高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每日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追踪等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并将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纳入风险排查范围。凡未按规定执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市民群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

标签: 人员  措施  核酸  阿城  测温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271336.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