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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流动人才集体户落户办理流程 宿迁户口迁移手续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5 10:44:32

导读:宿迁流动人才集体户落户办理需要提交人事代理合同、劳动合同、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落户申请,提交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

  3.符合落户条件的,工作人员开具《落户函》;

  4.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材料:

  1.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两份;

  2.劳动(聘用)合同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

  宿迁各地派出所联系电话:

  0527-84352101(市局)、0527-83517728、83517727(沭阳)、0527-85245068(泗阳)、0527-88356174(泗洪)、0527-82168012(宿豫)、0527-82163660(宿城)、0527-84354058(经开区)、0527-84323134(湖滨新区)、0527-84352895(洋河新区)、0527-84352811(苏宿园区)

标签: 申请人  泗阳  泗洪  材料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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