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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信阳万名学子回归工程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5 06:37:40

导读:信阳市2022发布万名学子回归工程计划,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等在信就业均可获得相应的优待政策,详见正文。

  (一)提供最优服务

  为来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流程服务体系,解决来信青年人才后顾之忧。建设“信阳市青年人才之家” 服务系统,所有来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登录系统,录入个人信息,提供相关材料,构建“信阳市青年人才库”。凡入库的青年人才,均可享受人才政策、就业政策、培训政策“免申即享”和无见面审批等服务

  (二)实施信阳“就业奖”

  给予全职引进在信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0万元,生活补贴每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万元,生活补贴每年5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高级技能等级以上的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由受益地政府负担和管理发放,安家费按照3:3:4比例分3年拨付,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三)全员安居保障

  为所有来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保障性人才周转房供其租住,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对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减免租金。启动人才未来社区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下浮10%房价的人才房,供其购买。同时,安家费可直接用于首次购房,并提供住房公积金和信用贷款方面支持。企事业单位录用职工自录入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四)设立信阳“高校留才奖”

  与本地高校联合开展“千名学子留信” 校园招聘活动,凡信阳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信阳就业落户,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由就业地政府负担。

  (五)鼓励吸纳就业

  鼓励信阳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管国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多吸纳信阳籍高校毕业生,做到有空编空岗的应招尽招。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离校1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1年内未就业、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社保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700元~6000元/人培训补贴。

  (六)强化兜底帮扶措施

  对城乡低保、困难残疾人、零就业、纳入动态监测三类户等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加大工作力度,根据需要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全部实施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就业困难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保费的2/3给予补贴,最长补贴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七)加大创业创新扶持

  建设信阳市“双创”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全程创业培训体系。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园(区)、孵化基地建设,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小贷扶持+创业补贴+创业奖励”等多方支持。每年建成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10个;市创业孵化基地在主城区的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补、在县(区)的由县(区)财政给予10万元奖补,县(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由县(区)财政给予5万元奖补

  实施创业奖补,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国家或省、市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1年内落地我市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评审给予3~50万元无偿资助,资助资金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负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八)助推电商创业

  建立健全市、县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对具有示范性的创业项目给予引导启动资金,对可持续性、长期性的创业项目提供办公场地,对项目带人才的给予支持。为从事电商、直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在项目对接、经验交流、信息咨询及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免费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贷款

  (九)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高校创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及基地,对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高校、企事业单位,在主城区的由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在县(区)的由县(区)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在主城区的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在县(区)的由县(区)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对由基地升级为工作站的补足建站奖励经费差额;该奖励经费凭建站(基地)文件和设站单位成功招收第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予以申报兑现。

  (十)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

  在全国信阳籍大学生相对集中的高校设立“信阳市引才工作站”10-30个,聘请信阳籍知名专家、高校校友担任“校园引才特使”,宣传信阳青年人才政策,发布人才招聘需求信息,吸引高校毕业生来信阳就业创业。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重才爱才、用才敬才氛围,不断提高青年人才对信阳的城市认同感和获得感,打造更适宜青年人工作生活的人才发展环境。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含在读学生)来信阳考察、观光,辖区内公办景点门票免费。

标签: 万元  信阳  高校毕业生  信阳市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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