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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关于帮助企业推进建筑工程开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0 04:56:26

导读:济建发〔2020〕10号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我局决定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确

  济建发〔2020〕10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我局决定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确定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名单,全力促进建筑工程开工复产。为切实做好建筑工程开工复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部署,认清当前疫情依然严峻的形势,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统筹做好建筑工程开工复产,坚持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狠抓项目建设,紧紧盯住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促进建筑工程应开尽开、应复尽复,确保疫情对建筑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二、主要任务

  一是迅速摸清企业开工复产情况,包括投资开发建设项目数量及已开工、准备开工、延迟开工项目情况。

  二是了解企业在人员返岗、生产生活物资、交通运输、疫情防护物资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是需要通过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我局或市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的问题。

  四是重点服务市属政府投资平台和市属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

  三、工作措施

  1.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局领导每人认领5家企业(详见附件3),及时同企业建立联系,采取“一对一”“点对点”“个性化”服务等方式,针对企业在人员、原材料、疫情防护物资等困难,可采取“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联系企业实行组长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靠前指挥,迅速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及时调度帮扶企业及工程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建筑工程开工复产。联络员名单2月17日前反馈到建筑市场监管处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2.成立企业服务专班。专班共设综合协调、人员保障、原材料供应、防疫物资服务协调等4个工作组(详见附件1)。工作专班及时与企业对接,做好服务保障,具体负责调度企业开工复产情况;负责统计梳理企业在人员返岗、生产生活物资、疫情防护物资供应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负责企业在人员、原材料供应和疫情防护物资等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3.建立联动协调机制。设立专线电话,加强定期调度,统筹协调,确保上传下达畅通,衔接沟通及时有效,第一时间收集汇总项目开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对接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防控风险,可通过微信工作群、咨询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调度。

  4.实行通报奖励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复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对在开工复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参建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表扬,记入良好信用记录,给予诚信体系信用加分奖励,并在企业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

  四、工作要求

  1.各联系企业专项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企业开工复产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日报告制度,各相关企业要指定专人,每日通过微信工作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开工复产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报送建筑市场监管处。

  3.加大宣传力度,对企业在开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防疫情、促开工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吕晓雪、庄彩云

  电 话:66603698、66603697

  邮 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标签: 疫情  企业  防控  工作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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