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可办理(附入口)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9 03:23:30

导读: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可办理

  10月17日,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指的是,从2022年12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是须进行备案。

  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自12月1日起,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

  备案入口:点击进入

  ➤

标签: 医保  参保  个人账户  家庭成员  人员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news/jiaodian/239085.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