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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武义县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怎么罚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7:48:43

导读:为优化中心城区人居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禁止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在非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要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及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严查处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单位处 2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阻碍执法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暴力妨碍、阻挠执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烟花爆竹  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金华市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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