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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特殊病种医保核准办理指南 宁波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8:19:46

导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办理特殊病种医保核准手续的,住院治疗时均享受住院治疗医保待遇,不设置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

  宁波特殊病种医保核准办理指南(线上+线下办理)

  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备案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反馈。(需提供医院出具并盖章的备案表)

  二、现场办理:

  1、医院办理:

  由具有出具相关意见资格的医疗机构根据医保政策直接登记,参保人员在指定定点医院提交材料,医院登陆医保系统进行登记,经办机构备案反馈。

  2、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备案表》原件一份(由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出具并加盖医生签名章和医疗机构印章);

  (2)社会保障卡及病历本原件各一份;医院如果没有与医保联网的申报系统,参保人员可以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审核(“全城通办”窗口收件时间为工作日的16:00前),并在病历本加盖专用印章。

标签: 医保  医疗机构  医院  参保  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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